記者同志:
最近我省好像出臺了一個住房公積金的新政策,就是家里兒子買房,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,不知道諸暨有沒有開始實施?具體細則是如何規定的?
市民 周先生
連線部門:
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的工作人員解釋,從2008年12月22日起,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時,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余額尚不足的,可以提取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,但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所購住房總房款。提取時,應提供相關關系的證明材料,如結婚證、戶口簿或公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證明書,并須被提取人到場當面簽字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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